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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11次)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量:次    来源:本站     作者:杏耀平台官方登陆

12月19日上午,在学院四层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的纪律建设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内容交流研讨。院党委中心组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王银兵主持。

会上,实验中心刘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交流发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鲜明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个根本”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系统科学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日又对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是对我省促进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关心关怀和有力鞭策。我院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实验室、办公区域、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

党委副书记李伟围绕党的纪律建设作交流发言。2023年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721起,党纪政务处分80096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11年来,大家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重大危害认识更加清醒。但个别单位个别人有松劲歇脚的情绪,仍然认为作风问题是小事小节,认为某些岗位比较特殊,甚至认为抓得过严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等。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越要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治“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为强国建设、学校学院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10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法律,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将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激发全体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王银兵在总结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各项举措严起来、硬起来、落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高效利用国有资产。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发扬斗争精神,努力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学科研、学习工作中,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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